第二章:业务范围
第二章 业务范围
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
(一) 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,积极向政府部门反应企业的愿望和要求,争取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知道,为行业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;
(二) 协助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管理,推动行业诚信建设,检查和监督会员对有关经济政策、技术规范和管理措施的实施;参与产品质量的行检评比、优质产品的推介、新项目的立项审议、企业的升级考评和生产许可证、产品准销证的发放工作 ;
(三) 协助政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,提出对行业发展政策、行业技术标准、企业升级标准以及企业税收、产品价格调整的建议和要求,供政府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;
(四) 经政府部门同意和授权进行行业统计、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并依照有关规定创办行业报刊和网站 ;
(五) 在价格行政职能部门的指导下,监督、指导行业内产品或者服务定价,协调会员之间的价格争议,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;
(六) 建立行业公共服务平台,开展研究开发设计、质量检测、招商引资等服务 ;
(七) 组织行业调查研究,制定行规行约,协调行业内部争议,推动横向经济联合,加强同其它行业之间的经济、技术合作和经验交流,推广新产品、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,推动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,增强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 。
(八) 开展咨询服务,提供国内外技术、经济和市场信息,帮助会员培养技术、管理人才,组织行业人才交流,总结交流企业改革和企业管理的经验,推动现代化管理。开展行业培训、行业内交流研讨、国际交流等活动 。
(九) 组织举办金年会 金字招牌诚信至上行业产品的展览会、推介会以及有关的研讨会,为企业拓展市场服务。向设计、房产、装潢及广大用户推荐会员企业产品 。
(十) 承办政府部门委托办理的有关事务 。
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,依法经批准后开展。